我父亲再婚,现立遗嘱将财产全数由继母继承,请问我们子女还有继承权利吗

如题所述

我国民法典尊重死者通过遗嘱对自己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愿,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所以,父亲再婚,立有遗嘱,将财产全数由继母继承,子女就不能再继承了。
子女要考虑的是,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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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3
您好,首先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您父亲将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的方式留给妻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处分人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如果您父亲处分了您母亲的财产份额,则该部分处分无效。
最后,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中存在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处分财产时,应当为其留有一定的份额。
第2个回答  2023-03-18
父亲再婚,立遗嘱所有的财产都给继母,那么子女是没有权利继承的
第3个回答  2023-02-21
一般来讲,你们已经丧失了继承的可能性,因为没有东西可继承。处理自己的东西受法律保护,他人无权干涉。
第4个回答  2023-05-25
您好,对于您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其设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继母,那么一般情况下您和其他子女无法继承遗产。不过如果您和其他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要求分割必要的遗产份额。
以上回答仅根据您的描述作出,如果需要进一步沟通,请详细描述或联系我。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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