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单位不发工资怎么解决

如题所述

工伤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个人应首先找公司协商。
如果已经确定是工伤了,那么工伤期间单位不给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先找公司协商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是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需要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人社局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对社会人士就业、失业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安排和管理;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就是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人社局是由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成。以往的年代还有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在时代不断的发展中,人事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逐渐融合在一起,也就形成了人社局。
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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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21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及出院后需休养期间未停工留薪期,这个留薪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发放工资和福利,不得克扣。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或者少分都是不合法的。
但一定要申请认定工伤和后续做工伤伤残鉴,如果不去申请认定工伤,自己主张工伤待遇就少了依据,如果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 ,大部分工伤待遇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如果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证明是没法领取到这些待遇的。
单位不发工伤期间的工资和福利的,建议先与单位沟通,沟通无果的,后续可以走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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