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安康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和科技局,安康高新区社管局、教体局,恒口示范区党群局、教体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496号)精神,根据全市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2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范围和对象
凡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站)、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符合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可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2022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推荐、申报条件
202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修订<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001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