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有没有年终奖

我是2009年3月6日进厂的。2010年3月20日辞职的。要4月20日才能离职。辞职了才宣布2009年的年终奖在4月份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请问这样能不能得年终奖。如果公司不给。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年底辞职有没有年终奖,要看你和公司在合同中对年终奖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有年终奖的,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年终奖。

所谓年终奖是企业鼓励员工、激励员工认真工作的一种方式,也是对长期表现好的员工的一种认可,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福利。

劳动法对公司年终奖的发放并没有规定,年终奖的发放完全取决于公司,取决于公司的经济效益。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

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的规定,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据此可以认为,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进而是工资的一部分,也就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

从法律属性上讲,劳动法是社会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其公法性质主要体现在对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上,如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等。

劳动法强制规定的这些内容,公司和员工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但年终奖则完全不同了,它属于劳动法私法性质的内容,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因此,公司完全有权决定不发放年终奖,也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的具体标准、范围和方式。

参考资料: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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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3

辞职了有没有年终奖?

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年终奖。

员工离职是否还能领取年度奖金,看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分两种情况:  
1、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情况
在既没有劳动合同约定,也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对年终奖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果离职员工上年度工作满一年,则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其完全具备参与年终绩效考核、领取年终奖的条件。用人单位仅以年终奖发放时员工已离职而拒绝支付年终奖的,有违同工同酬的原则。

如果离职员工上年度工作未满一年,可否也援用“同工同酬”原则主张大半年、半年甚至几个月的相应比例的年终奖呢?从司法实践看,相关判例认为,由于员工离职时该年度尚未终结,时间上还不具备年终考核的条件,用人单位无需向其支付年终奖。

2、劳动合同有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情况在劳动合同已有约定,或单位已有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当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执行。

总体上,年终奖的发放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管理范畴,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的条件、数额、时间等具体事宜。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公司特殊福利,是否发放以及发放额度需要考虑公司当年效益及个人表现,不纳入员工工资的范围,并规定在年终奖发放前员工离职不得享受单位上年度年终奖的,那么用人单位不支付离职员工年终奖,是可以得到司法支持的。

扩展资料:

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

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年终奖是为了对做出高绩效的员工进行奖励,工资是对员工日常工作的一种回报体现,两者在使用上定位一定要清楚,不要混在一起。

这个问题在激励系统中称为付薪理念问题,是经常会被忽视的,但却是最最核心的问题。

1、固定工资体现岗位日常工作对于企业的价值;

2、年度绩效奖金体现高绩效工作对于公司年度业绩提供的贡献;

3、对于另一些有潜质的人员,公司要付的是为其个人能力和未来发展的一部分津贴方式。称之为为个人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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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28

辞职了也有年终奖,根据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的第四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所在的公司如果以跳槽为由克扣年终奖,那是不合法的。

扩展资料:

面对企业不发或少发年终奖引发纠纷,员工维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年终奖条款的设置,如有异议,应与用人单位及时沟通,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2、一旦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3、若发生争议,劳动者应当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及用人单位有关年终奖发放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

参考资料:

劳动法-百度百科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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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17

年终奖是单位内部劳动制度,劳动法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如果在劳动合同或其余书面材料里,有明确的约定,那么考核年度结束后离职的,应该支付年终奖;如果没有书面的约定,企业根据年底效益随即或临时性决定发放的,离职的员工可以不发年终奖。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公司特殊福利,是否发放以及发放额度需要考虑公司当年效益及个人表现,不纳入员工工资的范围,并规定在年终奖发放前员工离职不得享受单位上年度年终奖的,那么用人单位不支付离职员工年终奖。

你申请劳动仲裁是可以,因为你是做满了一年,你符合了那一年拿到年终奖的条件,得到仲裁认可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但是最主要还是要看你的企业有没有规定年终奖不属于劳动报酬,如果规定了,你失败概率也会大一些。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这是一种guaranteed bonus(有保证的奖金),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年终奖百度百科 劳动法百度百科 双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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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9-14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2010年4月发放工资,明确为2009年度的年终奖。虽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没有明确约定,但根据相关规定,年终奖应当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年终奖就其性质而言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次,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自主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并非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者不可强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如何发放首先要看集体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相关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都无规定,则应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一般法律原则发放。

扩展资料:

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基于本单位经济效益、劳动者的个人表现及业绩等综合因素自主发放具有奖励性质的货币,而非劳动者所提供劳动的必然结果。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故劳动者应在就职前充分了解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对离职待遇作出理性选择。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薪酬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员工的固定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奖励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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