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方可开考。不足3:1的,可取消该岗位考试,也可申请顺延信息发布时间、报名时间,或申请放宽岗位要求条件,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开考。
对于个别岗位多年招不到人又急需补充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写作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涉嫌违法违纪的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参考资料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我参加一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为什么我报考的岗位没有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了,而另一岗位也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却可以开考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