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当年签了两年的合同,到今年的6月1号为止。本人每个月都是按时交纳房租,而且老老实实经营也没有任何不当行为。上个月和房东商量想要续约,可是房东的态度非常恶劣,说要收回店铺自己经营,不愿再和我们续约。这么一来我当初接下该商铺的转手费和装修费花了好大一笔费用,可以向房东索取吗?我应该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呢?我很气愤!真的是太欺负人了!!怎么可以说收回就收回?难道法律都只维护房东的权益,那我们租客怎么办?请大家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