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新中考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报名条:件:具有宜昌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确需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中录取的特殊考生,于3月14日中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需由学生和家长书面申请且作出承诺,经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参加户籍所在县市区中考录取。中考报名后不再受理申请。在宜昌市范围内就读的初中学生;在宜昌市外就读的初中学生;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

法律依据:《2021年宜昌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条件:具有宜昌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确需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中录取的特殊考生,于3月14日中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需由学生和家长书面申请且作出承诺,经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参加户籍所在县市区中考录取。中考报名后不再受理申请。

在宜昌市范围内就读的初中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应提交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平时考核成绩证明,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学生在转入地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含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转学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转出学校原始评分和转入学校评分共同合成,以等级分呈现,各地教育局各学校应在办理转学前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

在宜昌市外就读的初中学生,回宜昌参加中考的,必须参加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含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成绩按照《宜昌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办法》计分,综合素质评价在转入学校参评。

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凭有效证件(经商人员子女须提供其父或母的经商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其父或母的户籍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居住证),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升学待遇。户籍不在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而在城区就读的学生(指城区临时学籍学生),可在城区参考,但不能参加城区综合高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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