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没还清可以过户吗?

车贷没还清可以过户吗?

车贷没还清,不能过户。一般来说,利用贷款买的车在未还清车贷款之前是不能过户的,因为车辆被抵押给了贷款机构。如果要想转让你的车辆,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因为处于还贷周期的车辆,不能进行交易和买卖,显然也不能过户。


但可以通过按揭车债权转让,具体方法如下:

方法一

1、和卖家一同到银行办理转押协议,需要带上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抵押合同、行驶证材料,然后押本人指纹并签字。

2、对车辆进行核查,车辆来源必须合法合规,可以在4s店或公安交警车辆系统查到相应的车辆信息。


3、新车主随后可以带上驾驶证到保险机构购买保险。


4、最后提醒:抵押车价格一般很低,在购买前需要慎重考虑,可以找专业二手车鉴定机构或4s店进行检测鉴定,防止自己买到事故车、泡水车等。




方法二


与卖家协商,让卖家先垫付剩余贷款,然后到银行把购车合同、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合格证领回,再将车辆开到车管所完成过户即可。虽然这种方法可以有效保障双方利益,但是车辆所卖得价格比其他方式高,很少消费者愿意这样做。




注意事项


1、车贷期间逾期还不上车款,可以自愿选择放弃车辆,但这种逾期未交属于违约行为,需交纳一定违约金。


2、如果将车辆交给银行拍卖,通常拍卖的价格会很低,往往导致我们损失严重。因此可以先让卖家垫付剩余贷款,之后到银行领回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合同等资料,再把车辆过户给新车主,这样可以减少损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02
车贷没还清,不能过户。一般来说,利用贷款买的车在未还清车贷款之前是不能过户的,因为车辆被抵押给了贷款机构。如果要想转让你的车辆,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因为处于还贷周期的车辆,不能进行交易和买卖,显然也不能过户。
车贷没还完不可以过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车贷没有还完之前,贷款机构仍然是债权人。车子分期付款类似与将车子抵押给贷款机构。在进行转让交易时,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因此贷款机构对车子转让进行的限制,导致车子难以在还车贷之前过户。想要把车子过户,可以提前还车贷解除抵押。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第2个回答  2023-01-12

车贷没还完,是不能过户的。因为车这段时间抵押在银行,属于抵押物品。还有车辆登记证也抵押在银行,也就是通俗说的大绿本。在还清贷款之前,车是不能买卖和过户的。

如果想过户的话,也必须等到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关系之后,这时才有车辆所有权。如果实在想过户的话,可以私下协议,车先给过户的开着,车主再继续还贷就行,不冲突的。

拓展资料:

车辆不能过户: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5、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7、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百度百科:车辆过户

第3个回答  2022-01-02

车贷还没还完是肯定不可以过户的,因为车辆没还完的贷款,车辆的所有权还不属于买家。将车贷还清就可以办理过户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第4个回答  2022-01-03
车贷没还清,不能过户。一般来说,利用贷款买的车在未还清车贷款之前是不能过户的,因为车辆被抵押给了贷款机构。如果要想转让你的车辆,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因为处于还贷周期的车辆,不能进行交易和买卖,显然也不能过户。

动产抵押登记:

1、动产抵押登记资料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2、动产抵押登记内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3、动产抵押合同变更

《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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