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罚学生的钱犯法吗?

我们班主任说只要被学生会抓就罚20块钱,上课吃零食也罚20块钱,他tn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那钱去买棒棒糖说一人发一根,剩下的钱都不知他拿去哪了?(经常的事)我们班上很愤怒。不知罚法吗?

是违法的。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严格教育收费审批管理,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公办普通高中除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择校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收取择校费后不得重复收取学费。

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和收取择校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除按照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学费和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2年上述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

扩展资料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收费票据管理,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使用行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票据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中央直属各类学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地方管理的各类学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登记制度,定期对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购领、使用、结存、销毁等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要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的有关规定,督促各类学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购领、使用和核销管理,规范学校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只能用于学校代收费,不能用于收取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乱收费。严禁各类学校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相互串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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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4

老师罚学生的钱犯法,这是教师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根据《教育法》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财产权,学校、教师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主要就包括损坏学生财物、没收学生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只有部门规章以上的规范性文件才有权设立,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罚款所带来的问题:

罚款给学生家庭增加了经济负担。学生不是生产者,他们的一切开支是由父母供给的。如果罚款不多,孩子们就可能从自己的生活费用、零花钱中节省;

如果罚款多了,孩子就必须告诉家长,这实际上就是对家长罚款了。而一些不敢告诉家长的孩子则陷入“两难”,可能产生恶劣的后果,或者因为缺钱影响生活,甚至被迫干出不道德的事。而对于家庭富裕的孩子,却可能产生反作用。

学校老师对学生罚款的问题时有发生,反映了部分教育者素质低下、教育无方,既不懂国家法律,也不懂教育科学,同时也因为教育主管部门对此持宽容态度,总是强调老师“出发点是好的”“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之类,反映的是一些地方只管教育而不懂教育的尴尬局面。

以上内容参考 新华网-所有学校都应叫停对学生罚款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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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5-24

犯法,国家教委1994年9月已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重申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明令禁止对学生罚款。

此外,教育法还规定了乱罚款者的法律责任:该法第78条规定,凡“违反国家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钱江晚报:老师罚款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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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5-24

不可取。老师罚款与教育法相悖。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家教委1994年9月已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重申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明令禁止对学生罚款。

此外,教育法还规定了乱罚款者的法律责任:该法第78条规定,凡“违反国家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老师为人师表,就当慎言慎行。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中小学老师缺乏法治理念、依法从教意识,这恐怕也是普法教育的一个盲区,建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步骤、有计划地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法治建设、依法从教的长期教育培训工作。法治中国建设不仅要从学生抓起,更要从老师抓起!

学生的惩罚有依有据:

学生在学习上有错误给予一定的惩罚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应当以学生自己的能力为惩罚基础,这种收取费用的行为先不说在不在老师的权限范围内,单说这些钱其实是父母的,当学生哪有不犯错的,对事物的认知总得有个过程才能进步成长。

学校罚款,只是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僵化了师生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这种以罚代管、僵硬的教育方式,并不能使学生心服口服,反而易引发拜金主义倾向,这同教育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钱江晚报:老师罚款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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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12-07
你好
老师没有权利没收你们的钱,他没有处罚权。
是属于侵犯你们的财产权。是违法的。
起诉的话太复杂也没有必要。
他制止你们上课吃零食是对的,但是罚钱是不可以的
建议你们
1、找家长
2、向学校反映,校长会处理的
3、打电话给教育局,这样老师收到的处罚是最重的。

我建议采取第二种手段,给老师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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