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生二胎后国家有没有补偿

失地农民生二胎后国家有没有补偿

1、不会有补偿:但是在当事人或者配偶已经实现就业,并且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且缴费满12个月,夫妻双方属于政策内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机构分娩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在当事人和配偶都未参保社保,但是女方参保过城乡居民医保,夫妻双方都符合户口所在地的计生政策经计生部门批准后,在当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机构分娩的,可以享受生育补助;
3、生育补助应该在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等定点机构领取;领取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生育登记服务证”、出院小结、收据及明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办理该项。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9]36号):
第五条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业户籍;
(二)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
(三)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第六条 省级卫生、财政部门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确定本地区的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地区确定的人均补助标准不得低于中央财政人均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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