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资源已经很稀少了。
根据相关规定,海洋伏季休渔起始之日起七日后至首批捕捞渔船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止,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海洋伏季休渔起始之日起七日后至首批捕捞渔船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止”指的是5月8日至8月1日。
此外,冰冻海鲜(经营者称其为冰板,是禁渔期之前冰冻储藏的海鲜)和人工养殖海鲜,有别于渔业捕捞的野生海鲜活体和冰鲜,按照规定可以销售。
8种水产品其实分为两大类,即“6+2”:
“6”是指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2”是指龙头鱼和虾蛄。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是浙江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经济水产品。
而对于其中6种水产品的幼体目前已经是浙江的保护品种,自然在被禁之列。再说,这6种水产品资源也是衰竭得最严重的,亟需保护。特别是大黄鱼、带鱼,若干年来被高强度捕捞,资源已经非常稀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