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退休金最低标准

淄博退休金最低标准

山东省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5元,惠及淄博市64.48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已于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2013年建立以来,基础养老金经历过7次调整。此次调整,淄博市在全面落实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8元的基础上,再提高5元,涨幅达9.15%,高出省标准涨幅3.52个百分点,涨幅列全省第一。
自7月1日起,山东省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5元,惠及淄博市64.48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已于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2013年建立以来,基础养老金经历过7次调整。此次调整,淄博市在全面落实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8元的基础上,再提高5元,涨幅达9.15%,高出省标准涨幅3.52个百分点,涨幅列全省第一。
资料拓展:
经淄博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8〕25号文件的通知》,将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8元,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淄博市将尽快按照新标准发放养老金,并同时补发之前月份的差额部分。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省、市、区县财政共同承担,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由省政府统一调整。淄博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经过6次调整,从2011年的每人每月55元,达到目前的每人每月118元,实现了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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