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 6:4 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由学院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 75 分(即一本线*0.75)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 4:6 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 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外语单科成绩 105 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 达到 70 分(即一本线*0.7)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 4:6 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
文化折算分达到80分(即一本线*0.8)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
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即一本线*0.75)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
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即一本线*0.7)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