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造性地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既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专政,既能发扬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也能运用国家的力量、专政的力量,保障人民的政治地位和权利。
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伟大政治创造。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新中国7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巨大的制度优势和自我完善能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说它是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
4、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加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新中国70年的实践证明,用民族区域自治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各民族共同利益的正确选择。
5、不断丰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中国已逐步形成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