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可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扩展资料:
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流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丢失
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
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身份证遗失之后不及时挂失和补办如果有不法份子利用,那么责任可能会由自己来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可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补办身份证流程
身份证丢失后,居民应尽快携带其他有效证件到就近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
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
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
此外,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扩展资料:
异地补办身份证所需材料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的公民,补办身份证需携带提交的材料有,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办理身份证的照片及挂失申请表。
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丢失
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
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一千元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补办和挂失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