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单位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如题所述

需要分别向这两个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每个单位会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情况,扣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后,发放工资。个人在年度终了时,还需对全年的收入进行汇总,并依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
一、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扣除
当个人在两个单位获得工资收入时,每个单位都有义务依法为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这通常意味着,每个单位都会根据员工的工资收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扣除标准,计算出应扣除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并在发放工资时进行相应的扣除。
二、年度汇算清缴
除了每个月的工资收入需要申报和扣除个人所得税外,个人在年度终了时,还需要对全年的收入进行汇总,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基于全年收入的,而不仅仅是基于每月的收入。年度汇算清缴的目的是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准确计算和缴纳。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个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全年的收入、扣除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预缴的税款少于应缴税款,个人需要补缴差额;如果预缴的税款多于应缴税款,个人则可以获得退税。
三、注意事项
1、确保每个单位都按照税法规定为员工申报和扣除个人所得税。
2、保留好每个单位的工资单和税务凭证,以备年度汇算清缴时使用。
3、及时了解并遵守税法规定,避免因个人所得税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
当个人从两个单位获得工资收入时,需要分别向这两个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在年度终了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个人应确保每个单位都依法申报和扣除个人所得税,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备查验。同时,个人还应及时了解并遵守税法规定,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准确计算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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