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怎么样

如题所述

作者在本书的开头就提出“当前的新闻界处于危险当中”这个论题,使人的精神为之一振。“新闻自由”可以说是一个很有争议性的话题,作者在本书的第一章就鲜明的提出了当前新闻界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作为公众同等中高的大众传播没统计却为少数人所用,此外,政府在新闻界扮演的亦正亦邪的角色同样危害了“新闻自由”的权利。第二节中,作者就第一节提出的问题提供了一些的解决办法。通过古今对比,由于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受众教育程度等多因素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已不能像以前那样成为每一受众表达自身观点的平台,而这一限制要求每一公民的“表达自由”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表达自由的权利得到保护,其他“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而政府在“新闻自由”的世界里,也必须给自己设定一些界限,作者也对政府提出了一些要求,总结起来,即:从法律的层面上保护新闻自由的权利不受到侵犯,同时,对于侵犯新闻自由的行为予以惩罚,此外,还必须保障政府的控制行为不会导致破坏新闻自由的行为。 第二章中,作者就新闻自由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说明。第一点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这些性质作为新闻的本质属性与国家性质没有关系,中国目前关于新闻特性的概括也大概包括了这几点。第二点要求拥有一个批评和讨论的平台,而大众传播媒介就是这样一个平台的角色。作者在此本书中反复强调“共同载体”这一概念,因为新闻自由要求每一种观点都应该得到公平的传播,因此,同一平台的媒体必须履行同时刊登“批评”和“表扬”意见的新闻。受众或读者在争辩的环境中,由自己的经验去判断或支持哪一方的观点。我想,这对于受众的学识水平、判断能力等都是要求很高的,就目前的受众的情形来看,达成第二项要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第三项要求中,作者提出了传播学中的几个概念,例如“刻板成见”等,它要求新闻界重复和强调社会群体真实而典型的形象,但是对于“典型而真实”概念的定义也是有许多歧义的。对于不同的历史环境,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国家性质的不同等都是有所区别的。作者在书中提到“负责任新闻界应该为世界的事业而奋斗”,看到这句话的感觉就如同文革时期喊的一句口号“为了全人类的解放而奋斗,世界人民都处于饥寒交迫的状态中,等着我们去解救”。因此,我认为第三项要求是很难达成的。此后,作者论述了新闻界作为传播价值观、教育价值的职责,这一点与中国的情况较为相似,传统的主流媒体一直在为宣传“正面”的价值观而努力。通过透视书中对于新闻自由提出的几点要求,我认为实现“自由”的道路可谓任重道远。 由于科技革命的一路爆发,传播领域也在经历一场又一场的革命,最主要的表现是“集中”,也就是媒介的集团化趋势,作者在此后的集中中,也辩证了集中化的优劣势,优势在于这种集中化的集团才能为公众提供某些服务,而这些服务又是小型的传播机构所不能提供的;劣势在于由于媒介多样性被削弱,是否能够保证公民的每一种观点都得到公正的传播,也就是新闻自由是否受到了威胁?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委员会也提供了一些建议。认为“大众传播机构”应该从属于私人企业而非受到政府的控制,这是保障新闻自由的基础。这一点与中国的情况是截然相反的,我们现行的新闻机构要求其保持“党性原则”,从这一点上看,“新闻自由”的确是一个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的新闻界没有受到政府的控制,只是它的控制只出现在新闻界破坏了其为自身所设的限制范围才实施的。因此,作为在书中反复强调“新闻界的自律”,寄希望于自身成为一个负责任的新闻机构,而不是通过政府强制手段而“结果的歪瓜”。政府保障了新闻自由的权力,有权力的同时也相对应一定的义务,这种权利并不是无条件的滥用,因此,从“新闻界”与“政府”的权利与义务的赋予关系来说,双方都达成了一种共识,有点“惺惺相惜”的意味。 政府——新闻界——受众是博弈的三方,失掉任何一方,“新闻自由”都将失去其真正的含义。而其三者的关系也是辨不明、理不清,此本书的贡献在于对于三者的角色分别进行了分析,并对其作出了各自的要求以此来达到新闻自由的目的。虽然“新闻自由”也并不会仅仅因为遵照了这几条要求而达到,但是“新闻自由”作为一种无限追求接近的状态也会为我们发展新闻理论提供动力,同时,也为中国新闻业的发展带来一些启示。 2010-3-1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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