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转学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和“转学证明”。
3.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4.接收学校对转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经测试,学校同意接收的,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凡户口在本市而在外地借读并要求转回本市的学生,按外地学生转学办法办理。
6.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7.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请注意,转学手续较为复杂,学生或学生监护人需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仔细填写相关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