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农村宅基地怎么转名

如题所述

老人过世农村宅基地转名步骤:
1、 准备好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 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双方都应年满18周岁;
3、受让人名下无宅基地。
宅基地办理过户所需材料:
1、 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2、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3、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4、 权属变更表;
5、地籍调查表;
6、登记申请书。
综上所述,宅基地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时间分类处理,不同的审批时间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记材料,上述其他相关材料将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者当时审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业务还需到所在地国土分局进行咨询、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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