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路上被叫去派出所问话,还待了十几小时算不算拘留?会不会有案底。 以后出国办护照有问题吗?

如题所述

不超过24小时不算拘留,不会有案底,办护照也不会有问题。案底是犯罪的记录,但被行政处罚会留有档案,可以查询到,一般不会对当事人的生活有影响。常说的案底是个人的犯罪记录,准确的说应该称之为前科。生活中常见的行为就是拘留,拘留分为三种,包括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
法律分析
案底是违法或者犯罪后留下的档案记录,通俗点讲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劣迹行为记录。而通常情况下,在我国指的是你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你刑事责任的人的档案材料记录。再进一步解释地话,就是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因什么行为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第多少条多少款依法应当构成什么罪名,被判处哪种或哪几种刑法,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情节,以及服刑期间有没有再次犯罪,是否有过缓刑、假释或者是否有符合减刑的条件,共减刑几次,减刑间隔期限,实际执行刑期以及刑满释放的时间等记录。案底仅仅是指的是记录犯罪行为的档案材料,并不包括违法的材料或者说这些违法材料也会被公安机关记录在案但并不会记录到档案中去,从法律角度看,这里的案底应该作狭义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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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3
这个不叫拘留,是按照《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做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做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这个属于正常的留置、盘查,只要没有对您进行正式的行政处罚,是不会有任何的所谓案底的,更不会影响您办理护照等业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08
不算,这些都不会记录在档案的,只是普通询问而已,不过想不通是以什么理由扣留你10几个小时的,你是不是牵涉进了什么事情?
第3个回答  2014-03-08
最主要是你为什么会被叫去?原因是什么,是做证人、目击者还是嫌疑人?最后结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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