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我们夫妻有两套房子,想要留给女儿,假如我俩离婚后,如果有一方再婚的话,他再婚的另一半有没有权利分配这两套房子?如果不想让他的另一半分配给女儿的话请问需要公证么?如果要是公证的话需要多少钱?还是自己写一下就可以?还有就是如果女儿要是结婚的话,他的另一半有权利分配这些财产么?谢谢大家!

离婚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很容易出现纠纷。那么离婚的时候,房屋该如何分割呢?婚姻法明确了房产分割的六种情形: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0-30
夫妻离婚,关于房屋的处理,可以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来确定所有权。如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自己名下,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仅出资房屋首付款的,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离婚时对于房屋分割,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照顾女方、子女、无过错方的原则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O·M·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你们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就已经分割完毕了! 双方在离婚后,

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分配!说白了,就是桥归桥、路归路,

互不干涉了! 也无权干涉了!! 如果你要办房产赠与,建议到正规的

公证处去办理!不要在乎那点钱! 公证费是小,房子是大!!

关于子女结婚的问题,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克制上面第四条)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9-07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婚后变更为夫妻二人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记得评论或私信戳我。

第4个回答  2019-12-20
1.婚姻期间男方买的房子,是你们的共有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的.
2.他们的同居证据,他们的生活用品证据.交往信息证据,都是可以的.
3.住的那房子是男方爸爸的你就不用去想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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