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日益壮大,全国各大行业基本上已经普及了网络化,直播成为炙手可热的新兴行业女子签约主播3个月吃2个月泡面,欲解约要赔偿一千万,公司此行为合理吗?
1、事件内容
据女子小陈反映在当地跟一家网络公司签约了合同成为一名直播,本想着这个行业如今风头正盛来钱快,而且也不需要高技术含量,凭借自己精致的五官与苗条的身材应该能在直播行业闯出一番事业。可想象总是美好,现实却是残酷的,从事主播三个月以来,不仅没有获得任何收益来源,而且还得倒贴钱维持生活日常开销,现在已经吃了两个月泡面,想要退出却遇到了麻烦
2、公司此行为合理吗?
其实合理也不合理,要知道公司开着就是为了挣钱,但是主播并未产生收益,却想解约,再说女主播曾在医美行业就职过,因此她在公司的职责是帮人进行医美设计,帮助客户看脸给出建议进行微调。来到公司后她还是以个人的直播账号进行“试播”,因为自己的个人账号粉丝达标了。直播账号公司哪怕10块钱的投资都没有给到她,并且公司只有该女主播一位主播,还直言全力在扶持她。
3、合同骗局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为什么会提前给你签约金,是因为我们足够优秀值这笔钱么,并不是,只是因为我们觉得拿了这笔钱,我才愿意直播,公会不傻,它敢给你,绝对不是打算等你播不下去,然后让你退回来,看看那上边的赔偿金,那个比你的签约金多得多,那个才是他们想要的。
后记:说白了,这份合同就是一个经济合同,一般适用于主播、艺人。此类合同相对比较麻烦,如果合同内有明确要求每天直播多久,并且有底薪,如若不播违约赔偿这种条例,就很有可能要赔钱,具体还得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