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手续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教师调动流程:
1.首先要提出个人申请,然后填写调动申请表,交到自己所在的学校。
2.学校在确保日常教学秩序不受到影响的前提下,严格遵循调动条件以及相关原则,经过研究同意之后进行盖章,然后申请人将其提交至拟调入的学校。
3.拟调入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编制全额进行充分了解,结合具体情况通过研究同意之后盖章,然后由申请人提交至所在地区的教育局。
4.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严格要求有关条件与原则,经过会议研究之后盖章通过,然后再提交至人社局。
5.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之后,然后获得人社局批准同意调动。
凡是申请调动者,必须工作满3年或满服务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调动理由近三年已调动过或夫妻一方已调动过的暂不考虑。
调动条件:
1、因生活困难调回原籍的;
2、投奔双方父母,且双方父母身边无子女,需要本人照顾的;
3、夫妻两地分居满两年,调到另一方工作地的;
4、原统一分配的教师原则上应在学校工作满10年及以上,新招聘、引进、县外调入的教师原则上应在任教学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服务期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方可申请调动。
法律依据
《教师调动管理暂行规定》
一、基本原则和条件
1.坚持服务期制度。教师在同一学区(学校)工作5年以上,方可提出跨学区工作调动。
2.坚持空编进人。学校有空缺编制,方可接收调入教师。
3.坚持按需调配兼顾实际困难。学校有学科需要,申请调动人员夫妻分居五年及以上、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等特殊困难,方予同意调动。
4.申请调入初中和完职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5.遵纪守法,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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