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3-27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03-01
这首先要看你的公司是否是正规大公司,而且辞退你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了,还有就是你们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已经到期未续约。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支付你11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1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给你14个月的经济补偿。
不过上述的赔偿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小单位最多会给1个月的工资赔偿,大公司辞退你,也不会给你要求赔偿的空子让你钻,还有就是你的劳动合同上有没有对相关事项有所标注,我个人认为最多能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3-05
如果直接以工作量小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而未与你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应该支付你赔偿金4个月工资,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应发工资。
第4个回答 2013-03-01
补偿你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是按每个月的总工资赔,绩效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