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具体问题如下:

工作两年了,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年多时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从2012年11月份才给我缴纳至今,而且每月押我2000元工资说是年底发,共13个月。但如今年底了,让公司给我结清每月的2000元工资,公司方面找诸多理由推脱。所以不想干了,我现在还在职。而如今公司又有一个新项目,项目要求时间比较紧,我不太想做,想辞职,请问如果我现在辞职,单位的项目做不成我是否需要负相关法律责任?我辞职需要怎么做才不算违法?(比如:应提前多少天辞职?是否可以立即辞职?)感激不尽!

提前30天书面辞职,注意保留公司签收的证据。公司在这30日内安排好人接替工作,然后办理工作交接,结清工资就可以走人。新项目的事需要和单位具体谈,把辞职与落实新项目的责任与公司查分清楚,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应该不会有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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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30
根据《劳动法》规定,你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违法,你现在已构成事实合同。关与你公司推脱工资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起控诉,还有你是做哪一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多学一下劳动法嘛追问

我是做照明设计的,公司项目大大小小都是我一个人做。如今这个项目因为时间比较紧,所以我一走可以说是90%就黄了。不知道是否需要负相关法律责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仅给我缴纳了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前一年多没有缴纳。

追答

根据你以上的问题,是你公司违法在先,你并不会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2个回答  2013-01-30
缴纳社保或者当事人能证明这两年是在公司上班 那么离职时可要求单位将之前社会保险补清。
单位无权以任何名义暂压职工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当事人如果当时参与项目时或工作期间签订过类似培训协议之类的 那么请查询需要承担的责任 离职的话提前30天辞职按照正常离职手续程序办理就行了 如果单位暂压工资奖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裁决 并要求单位缴纳补清社保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资深企业劳资专家梁伟权老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七条规定,单位如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没有跟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并要补签书面的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84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可以收取员工押金;同时如果单位没有及时购买社保那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
鉴于以上行为员工可以通过这样维权,希望单位引起注意:
1、扣押工资,员工可以到当地所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归还被扣押的工资
2、到单位所在的社保局要求单位补缴之前没缴纳的社保费
3、向单位诉求支付没签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差额
4、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和第38条的规定,可以单方面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30天),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5、如员工跟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所在的劳动局进行仲裁,通过仲裁来维权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1-30
你可以立即辞职。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工资的双倍赔偿,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所欠缴的所有保险费用,社保应该从参加工作当月开始缴纳。扣押的工资可以要回来。
你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你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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