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网络举报投诉平台电话:12389
网上举报只是受理有关问题的途径之一,
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公安厅设直属行政单位3家,
分别为省看守所、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安局。
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
职能:负责江阴大桥守卫、巡逻执勤和警卫任务,维护桥区治安秩序等。
地址:泰州靖江市同康路18号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安局
职能:负责维护机场治安、交通秩序等。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纬六路
扩展资料:
江苏省公安厅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警务督察、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
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科技、信访、反恐怖、边防管理、消防、警卫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安分局、江苏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处列入江苏省公安厅序列。
部分主要部门及职能简介:
办公室: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
指挥中心: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和应急机制建设工作等。
政治部:组织、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等。
警务督察处: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等。
治安管理局(治安警察总队):组织、指导全省治安行政管理、户政管理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治保、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交通管理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实施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等。
刑事侦查局(刑事警察总队):组织、指导全省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挥恶性大要案件、跨区域系列性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和追逃等。
经济犯罪侦查处(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和重特大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侦查部分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等。
禁毒处(禁毒总队):组织、指导全省禁毒工作,侦查涉毒大案要案等。
出入境管理处(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处):组织、指导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工作等。
监所管理处(监所管理总队):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组织、指导全省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侦查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等。
法制处:规划、指导全省公安法制工作,起草、审核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和劳动教养审批等。
科技处: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对社会公共安全行业、技术防范产品与工程进行技术监督、管理,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信访处(投诉举报中心):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控告,依法受理对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检验鉴定结论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诉工作等。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公安厅官网
江苏省公安厅举报电话是:12389,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
电话:(025)83526888;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公安厅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警务督察、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科技、信访、反恐怖、边防管理、消防、警卫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安分局、江苏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处列入江苏省公安厅序列。
扩展资料
江苏省公安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省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
四、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
五、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省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省消防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实施指导。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公安厅-举报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江苏省公安厅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江苏省公安厅举报电话是025-83030352。
江苏省公安厅内设机构:
江苏省公安厅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科技信息化、信访、指挥中心、新闻中心、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网络安全保卫、反恐怖、法制、警务督察、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边防管理、消防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主要部门及职能如下:
1.办公室
职能介绍: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张镇;联系电话:025-83526029。
3.政治部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等。
联系人姓名:朱斌权;联系电话:025-83526139。
3.科技信息化处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规划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导公安技术防范工作,对全省社会公共安全行业、技术防范产品和工程进行技术监督管理等。
负责人姓名:李洪武;联系电话:025-83525959。
4.信访处
职能介绍: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信访事项;依法受理对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检验鉴定结论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诉等。
负责人姓名:王强;联系电话:025-83526960。
5.指挥中心
职能介绍: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和应急机制建设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徐亚中;联系电话:025-83526060。
6.新闻中心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省公安工作宣传报道、警方公共关系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公安重大先进典型的发现选树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公安厅政务新闻信息发布和联络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王小锋;联系电话:025-83525720。
7.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总队(地铁公交安全保卫总队)
职能介绍:依法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保卫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省城市地铁、轻轨及路面公交治安防范监管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马泉;联系电话:025-83526329。
8.治安警察总队(治安管理局、水上警察总队、省公安特警总队)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徐敦虎;联系电话:025-83526352。
9.交通警察总队(交通管理局)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陈玉峰;联系电话:025-83526466。
10.刑事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物证鉴定中心)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工作,指挥、协调、督导恶性大要案件、跨区域系列性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罗文进;联系电话:025-83526575。
11.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直接侦办上级交办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等。
负责人姓名:赵健;联系电话:15365166381。
12.禁毒总队
职能介绍:负责全省禁毒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毒品犯罪案件、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侦查,以及禁毒宣传、毒品预防教育、禁种铲毒,以及麻醉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孙春;联系电话:025-83526629。
13.出入境管理总队(国际合作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处)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妨害国边境犯罪及其他涉外案(事)件的查处;承办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签注等。
负责人姓名:赵忠俊;联系电话:025-86783848。
14.监所管理总队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孙建军;联系电话:025-83526731。
15.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职能介绍: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省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侦查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等。
负责人姓名:恽爱民;联系电话:025-83526770。
16.反恐怖工作总队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省反恐怖工作,打击各类涉恐违法犯罪活动等。
负责人姓名:朱荣;联系电话:025-83527180。
17.法制总队(行政审批服务处、直属公安局)
职能介绍:组织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和行政规章;拟订、审核有关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全省公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公安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和听证工作;集中受理由公安厅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等。
负责人姓名:谭永生;联系电话:025-83526902。
18.警务督察总队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受理、核查、督办人民群众通过12389举报投诉电话等,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等。
负责人姓名:秦为民;联系电话:025-83526263。
19.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协调全省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案件侦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和区域性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
负责人姓名:张波;联系电话:025-83525568。
20.边防总队(边防管理局)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省口岸边防检查、边防治安管理等。
负责人姓名:陈庆忠;联系电话:025-86361099。
21.消防总队(消防局)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省消防管理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周详;联系电话:025-8633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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