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米货车营运证现已全国取消了吗?

如题所述

4.2米货车营运证现已全国取消了。4.2米货车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不需要办理营运证。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按照最新的货车车型分类标准,蓝牌货车到了2020年1月1号必须符合总质量少于4.5吨的标准。2020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用车型分类》的分类,摒弃了之前按照“核定载质量”分类方法。

按照总轴数进行分类,而且其中非常明确的将蓝牌货车同其它两轴货车分成了两类,蓝牌货车为1类,其它两轴货车为2类。把4.2米或者划分为1类车型使这类车型的收费直接降低了一个等级。

《新分类》中除了把二轴货车划分为1类和2类以外,4.2米蓝牌轻卡还有一个硬性指标,那就是最大允许总重在4.5吨以内。这就直接表明了超载现象被列入了重点打击行为,这样的规定意味着超过行驶证和车门上喷涂的“最大总重4495kg”的轻卡,即使是蓝色牌照也不适用1类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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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30
按照交通运输部通知,核载质量在4.5吨以下含4.5吨的小型货车已取消双证,即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4.2米货车核载质量应该在4.5吨以下,所以,此类货车也在取消双证之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08
4.2米货车营运证现已全国取消了。
4.2米货车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不需要办理营运证。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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