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立学校插班条件

如题所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东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省、市有关消除大班额的要求,结合现时我街道的班额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秋季转学插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在莞城辖区外就读的非起始年级莞城户籍学生,年龄须符合申请年级对应的年龄段,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在莞城辖区内不同学校就读的非起始年级莞城户籍的双胞胎、亲兄弟姐妹;

3.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4.父或母一方属台湾籍且在莞城工作,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入学儿童。

二、各公办小学可提供学位情况

三、学位安排原则

以户籍为依据,按照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的提供转学学位、全街道统筹安排以及购买民办学位解决相结合的原则。

1.如某小学某年级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提供学位数,则全部安排至户籍对应学区的学校入读。

2.如某小学某年级申请人数多于提供学位数,第一轮先由学校抽签派位;未被抽中的学生将参与第二轮全街道统筹抽签派位,如第二轮还是没有被抽中的学生将统筹安排至东城品尚实验学校入读。

3.在莞城辖区内就读的非起始年级莞城户籍的双胞胎、亲兄弟姐妹,根据亲哥哥或亲姐姐所在学校申请。该类申请对象只参与第一轮抽签派位,不参与第二轮全街道统筹抽签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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