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如题所述

济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要求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领生育津贴需要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参保单位帐号表;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1、接收材料。市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材料接收岗位人员接收接收申请单位提交的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检查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审核参保人缴费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
2、审核。工伤保险处初、复审岗位工作人员按流程规定要求对申请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
3、复核。市社保局医保监督处对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复核无疑义的给与结算支付,有疑义的,退回工伤生育处重新审核;
4、结算。工伤生育处对复核无疑义的住院费用进行结算,打印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济南市生育保险并发症费用结算单、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过录表、济南市生育保险并发症费用过录表;
5、签批。工伤生育保险处每月20日将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过录表、济南市生育保险并发症费用过录表、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济南市生育保险并发症费用汇总表报分管局长审签后,移交基金管理处,由基金管理处报局长签批;
6、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每月20日复核确认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的生育保险待遇过录表、生育保险并发症费用过录表信息,与工伤生育处报送的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过录表、济南市生育保险并发症费用过录表、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济南市生育保险并发症费用汇总表进行核对,数据一致的,进行待遇拨付。

济南生育津贴发放几个月?
看职工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是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单位社保经办人处办理。经办人将协助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然后携带医疗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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