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12人死亡4人受伤,这是怎么导致的?

如题所述

发生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真的是让人感到无比痛心!行车安全至关重要,规范行车就是对生命安全的负责,只有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才能够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这起事件是由于三车相撞所导致的。

事件梳理

8月7日根据吉林相关部门通告:对于4月15日在吉林松原乾安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问责。据悉,当时是在乾安503国道某路段,一辆奥迪轿车与迎面而来的夏利轿车和小型半截货车相撞,现场浓烟滚滚。
当时通报的消息是11人死亡,五人受伤,然后有一名伤者在救治的过程当中抢救无效死亡,所以这起事故中造成12人死亡,四人受伤。

路过的司机说看到这样的场面,真的让人感到非常的揪心,好像是说当时是因为种圆葱的季节,雇人去干活,还没有车辆,在农村就很普遍的弄这种小棚拉几个人去干活。所以在这起事故当中,人员还是比较多的。具体的事发经过,可以参考相关部门的通告。

事件本质

从现场的视频来看,当时的情况真的非常的严重,车辆都已经落架了,人也相继被抬走。发生这样的事故,不仅仅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更多的应该是没有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
像这种小型货车,肯定是不能够载过多的人(超载),并且没有座位,安全隐患非常的大。在现实生活当中,农村因为农耕季节比较忙,很多的人只能够用那种农用车将干活的人一车装载过去,却没有考虑到如果发生事故,会造成多大的安全隐患。

所以说不管我们在进行任何社会实践生产生活,都需要在保障安全为前提的基础上进行。出来干活就是为了挣钱,生命安全都保障不了,这样的钱挣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事件反思

车辆既然是迎面相撞,那么必然就有违法驾驶的情况,估计当时是因为迎面而来的车辆,在超越同情车辆时,恰好与对面驶来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同道的车辆也没有逃过一劫,直接卷入这场碰撞当中。
当装载的人过多时,司机就应该更加具备强烈的安全意识,这不仅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公众安全的负责。

在这种国道上开车,有必要这么快吗?开车过快,真的是与死神抢时间!稍不注意就会出现悲剧,何当悲剧发生,根本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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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8
该重大交通事故中有三车共同造成了事故,而其中两个车主都有明显的责任,一个是在驾驶中存在超速行为,一个是存在超载行为,超载的货车上还是用通过搭建简易车棚的方式载人。两个司机都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在相遇时也没有避让,最后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广大驾驶人员还是需要在行车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这类悲剧再次发生。
第2个回答  2020-08-08
这次事故相撞的总共三辆车,一辆奥迪,轻型货车和农用车,农忙时节,农用车以及货车载人过多问题都比较大,才导致伤亡这么严重。
第3个回答  2020-08-08
因为农忙时期,轻型运货车以及农用货车等停违规在路边停放,所以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路边以及路放不能随意摆放车辆。
第4个回答  2020-08-08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当天两辆轿车发生剐蹭,其中一辆又与小型半截货车相撞,导致货车起火,而当时货车上还有15人,才发生12人死亡,4人受伤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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