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我国首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出台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为更加有效地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条例》强调,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医保诈骗呈现高发、多发态势
近几年,医保诈骗呈现高发、多发态势,公安部门重拳出击。仅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就侦办此类案件1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缴医保基金4亿多元。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秦运彪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医疗保障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各类医保诈骗犯罪。
他说:“我们将认真履行公安机关职能,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增强打击医保诈骗犯罪整体合力,形成快侦快破、严打高压态势;对各类医保诈骗案件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隐患漏洞,通报有关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源头防范,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以上内容参考 凤凰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今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