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都失业补助金,说重复申领审该不通过,但第一次审核通过,那是通过还是没?

如题所述

申请成都失业补助金,说重复申领审该不通过,但第一次审核通过,那就是已经通过了,不可以重复申领。申报条件其中一项就是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才可以符合申领条件。

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申报信息后,应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不再要求失业人员提供纸质资料。

扩展资料:

补助标准: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9个月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

3、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6个月不满9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40%。

4、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

5、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不满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失业补助金发放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精神,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

(一)申请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四)列支渠道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五)执行时间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六)其他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第2个回答  2020-08-11

第3个回答  2020-08-05
你跟我一样,我是通过成都市就业局申请的失业补助金,发了短信过来申请通过了,然后又绑定了电子社保卡通过卡面服务又申请失业补助金,手欠嘛,现在提示我重复申请审核不通过,我也想问,影响第一次的补助金发放吗?
第4个回答  2020-07-26
你好,你这是已经通过了,不必再次申请,你去相关机构登记就行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望你能够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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