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不想干了,发工资当天没去,厂子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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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2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追问

可是我就开工资那天没去

追答

这个不影响。也不能构成不发工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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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10-20
真不给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他会发的,不过可能会扣你钱追问

扣的什么钱

追答

你哪天没去上班,扣你,没有出勤的钱,还有公司离职需要提前申请,你直接走,对公司是不负责任,他们会从这方面找茬,

追问

对了,他就是说没有申请,可是这种不给开工资的做法对吗?

追答

不对,直接离职,也得开工资,不过他会追究你很大的责任,

看你工作多长时间,不到一个星期,你就算是自动离职,是不给钱的,如果干了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那么你应该管他要

追问

在这工作3个月了,就是当月工资不给

追答

恩,你找负责人,说话稍微怂点,毕竟咱就是为了钱,实在不给,没商量,或者拖欠押款,就去劳动局告他,劳动局会管你的

第3个回答  2014-10-20
不可冲动,万一不发,吃亏的是自己,一般不会这不有劳动法追问

不给发怎么办?

追答

你先去看看,看你工资多少啊

追问

怎么也得4000

追答

以前会拖欠工资吗?

追问

我听说以前有这样的

追答

服个软,道个歉,找个当天去不了的借口,还得看老板怎么样

他也有可能不让你走

追问

白扯,主要不是老板,是主任

追答

不了解情况,那就是你们主任了

第4个回答  2014-10-20
问他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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