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人道,仁道,天道?

诛仙书中的疑问

在老子关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论述中,“法”并不单指遵从,因为既然“道”是世界本源和最高精神,那么世间万物都应当是遵从“道”的,因此显然,对这句话的理解就应当是“人应遵从地的规律,地应遵从天的规律,天应遵从道,而道就是渗透到宇宙万物各个角落的自在之物。”因此在四大(人,地,天,道)里,道是最伟大的,而人所遵循的人道实际上也就是道本身。 在老子看来,正常的人道就是“道”在人的反映,而一旦“人道”转为“仁道”,则实际上意味着“道”的缺失。因此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第三十八章),又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第十八章),这里的“道”其实是指的天道在人身上的反映,也就是人道。
那么,老子是不是否认了仁、义、礼作为社会精神支柱的价值了呢?我认为没有。老子认为的道是宇宙运行的固有规律,人道是道在人身的反映,因此仁、义、礼以及任何人本身的美德本身都是道的外在表现,其本身并没有仁、义、礼、孝、慈等等称谓的区分,其本质就是道。而之所以它们会获得各自明确的称谓,恰恰是人们出于对道的缺失的表述的需要。因此,老子所表述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其实是对失去了道的内在支撑之后的种种道的外在表现的空壳的否定。 正如老子所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指出,天地对万物一视同仁,没有偏爱,进而指出圣人对百姓也应当一视同仁,大公无私。既然天地间连仁都不应该有,更何况是仁道呢?
老子第一个提出了“天的本源”的问题,但实质上,他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和前人以天为贵的思想并没有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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