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要有代码,处罚多少钱..,还有扣多少分

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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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3
  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新规5月1日起执行;热点违法处罚变化解读 超速、闯红灯、乱停车等处罚标准将降低。即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进行了大幅度调整。 记者注意到,新《办法》中,大多数普通显见性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已全面调整,此前“一刀切”的处罚,今后将改为先警告后处罚。同时,处罚标准也大幅降低,如违章临时停车,原先罚款100元,现改为先行警告,如警告无效,处以20元罚款。 福州市交巡警部门谈及处罚标准降低了、交通违法行为会不会因此大幅度攀升的问题时,认为降低处罚标准并不会必然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增加,因为从心理学上讲,老百姓首先关心的是违法后被抓住的几率有多大,只要处罚适当,再加上严格执法,相信大多数交通参与者定能自觉遵守,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就不会上升。 4月22日起,福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专项整治,记者从路面执勤交巡警处了解到,不按道行驶、乱鸣喇叭、不系安全带是机动车最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闯红灯、不按道行驶和逆行则是非机动车常犯的错;至于行人,则是经常闯红灯和不走人行横道。据了解,5月1日起,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大多有调整。 闯红灯:由200元降到150元 闯红灯是市民经常会碰到的交通违法行为。新《办法》将处罚标准由原来试行标准的200元调整至150元。 此前出台的《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标准》)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200元,扣3分。新《办法》调整为:处以警告或者150元罚款。 超速:处罚最高降500元 《试行标准》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至50%以下的,罚款100元,扣3分。新《办法》调整为: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超过50%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试行标准》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含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未达80%的,罚款1000元,扣6分。新《办法》调整为: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未达80%的,处以500元罚款。 《试行标准》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含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的,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新《办法》调整为: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达到或者超过80%的,处以1500元罚款。 机动车不让行人:由200元降到100元 对于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的违法行为,新处罚标准降低了一半。 《试行标准》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200元,扣2分;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扣2分。新《办法》均调整为: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逆向行驶:由200元降到100元 《试行标准》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扣3分。新《办法》调整为: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热点违法处罚变化情况速览 1.机动车串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原来都是罚款200元,记2分,调整为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2.机动车酒后驾车: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原来处罚500元,扣证30天,记6分,调整为处以300元罚款。醉酒驾车原来处罚2000元,扣证90天,记12分,拘留15天以下,调整为处以1500元以下罚款。 3.乱鸣喇叭:驾驶机动车在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由原来的罚款200元,调整为先警告,如果不改则罚款20元。 4.行人闯红灯: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等通行的,由原来的罚款50元,调整为先警告,如果不改则罚款10元。 5.不走斑马线: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由原来的罚款20元,调整为先警告,如果不改则罚款10元。 6.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道行驶的,由原来罚款50元,调整为先警告,如果不改则罚款20元。 另外,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增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让行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未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的,直接处以50元罚款。 □新闻观察 治违章“重典”调整凸显人性化 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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