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

如题所述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
1、广东省一类地区:广州、深圳,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
2、广东省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
3、广东省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4、广东省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月。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综上所述,广东省2023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2300、第二档:1900、第三档:1720、第四档:1620。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22.2、第二档:18.1、第三档:17、第四档:16.1。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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