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有谁懂这道监理的案例分析题的帮解下好吗?谢谢了。。。

案例分析题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甲施工单位选择乙施工单位分包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乙施工单位开挖土方时,因雨期下雨导致现场停工4天,在后续施工中,乙施工单位挖断了一处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中未标明的煤气管道,因抢修导致现场停工8天。为此,甲施工单位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延期12天和费用补偿2.4万元(合同约定,窝工综合补偿2000元/天)的请求。
事件2:为了赶工期,甲施工单位调整了土方开挖方案,并按约定程序进行了调整,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乙施工单位未按调整后的土方开挖方案施工并造成围护结构变形超限,立即向甲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乙施工单位未执行指令仍继续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了有关主管部门,后因围护结构变形过大引发了基坑局部坍塌事故。
问题:1.指出事件1中挖断煤气管道事故的责任方,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各多少?说明理由。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析事件2中甲、乙施工单位

  答:事件
  1.中挖断煤气管道事故的责任在建设单位。理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中未标明的煤气管道。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各多少?甲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审报:“费用索赔报审表”按我做总监理工程师,不同工期延期12天和费用补偿2.4万元。退回“费用索赔报审表”重新审报。不同意理由: 建设单位造成的原因只有8天,因雨期下雨导致现场停工4天不能计入(已包括在合同日历天数内ˇ非建设单位责任造成)。重新审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审核意见中同意此项索赔,索赔金额为壹万陆仟元正。同意索赔理由:挖断了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中未标明的煤气管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因抢修导致现场停工8天。按合同约定,窝工综合补偿2000元/天计。 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2.分析事件2中甲、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应对甲施工单位。责任应是甲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连带责仼.。总监理工程师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准确。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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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9
问题1:1、分包过程是否经业主同意。一般情况工程分包监理无权定,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2、乙施工单位是否超挖,这个要确定一下。
3、如上述两条没问题,挖断管道的事那就是建设单位的责任了,赔1.6W
4、工期问题:从案例来看,施工期是雨季,下雨是可预风的风险,属施工单位应承担的风险。同时还应考虑出事的工程是否是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案例中没提,就当是关键线路工程。所以及应赔1.6W,工期8天。
问题2:监理工作没错。施工单位未安开挖方案执行,且监理单位下发了停工令后还在违规施工,出了问题肯定属施工方责任。如分包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那乙方是主要责任方,甲方是连带责任方,如分包未经同意,那甲方是责任方。(这个你看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怎么定的)
手打的,给个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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