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扬州韩绰判官
唐代: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译文:
青山隐隐起伏,江水遥远悠长,秋时已尽江南草木已经枯败。
二十四桥明月映照幽幽清夜,老友你在何处,听取美人吹箫?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唐文宗大和七年四月到九年初,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使府在扬州)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此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在江南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大和九年(公元835年)秋或开成元年(公元836年)秋。
这首诗巧妙的把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桥上的美丽传说与“月明桥上看神仙”的现实生活融合在一起,因而在客观上造成“玉人”又是指歌妓舞女的恍惚形象。
读之令人如见月光笼罩的二十四桥上,吹箫的美人披着银辉,宛若洁白光润的玉人,仿佛停到呜咽悠扬的箫声飘散在已凉未寒的江南秋夜,回荡在青山绿水之间。
杜牧(公元803-约852年),字牧之,号樊川居士,汉族,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代诗人。杜牧人称“小杜”,以别于杜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