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上海居转户的一个问题(社保与个税不是一个公司缴纳是否可办)?

感谢大家帮忙。我的具体情况如下:我已在上海办理居住证(有效期至2014年3月),从2006年8月起社保、公积金、个税等均在上海缴纳,从2007年3月起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因2013年7月工作调动,现工作单位变更至杭州,通过外服公司在上海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问题:因工资由实际服务公司支付,个税也由该公司在杭州缴纳,故无法在上海缴纳个税。现在考虑通过在其他上海公司(比如朋友开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上海公司缴纳个税。这种情况是否能够办理居转户?烦请赐教。
因为目前尚未满7年,肯定是不行。我现在主要关注的是持证、社保公积金、个税等均满7年后是否可以办理。使用激励条件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该条件也已正常满足。

现在考虑通过在其他上海公司(比如朋友开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上海公司缴纳个税。这样做还需要解决,由该公司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这样,符合已正常满足“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条件。

分数虽然越高越好,但是居转户跟积分高低没有直接关系的。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扩展资料: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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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1、你可以让你的朋友继续替你缴纳个税,并且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度过漫长的7年,可以办理居转户;
2、但是你的居住证明年到期,怎么解决新的居住证的问题,办理居住证需要社保的证明,光有个税是不行的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21
现在考虑通过在其他上海公司(比如朋友开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上海公司缴纳个税。这样做还需要解决,由该公司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这样,符合已正常满足“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条件。
第3个回答  2014-12-31
不行的,要社保和个税在同一个公司交,我办的时候社保是外服交的个税是公司交的,然后办的人说这种都要扣除的无效
第4个回答  2019-12-13
持证(职称考试,持有职称证)、社保按照工资的2倍3倍缴纳(基数9900,15000等),激励条件只是其中一条,另外不能有一票否决的问题(如未婚先育,违反生育计划等)
你是上海的积分落户,个税,社保肯定要上海的啊
你这个杭州的个税可能没有什么作用
而且一般7年就是上海居转户的时间,积分要满120分
你要更快,其实没有捷径,但是高新技术的企业可以2年,具体还是要看你自己的情况,每个人都不一样,包括你的学历,社保这块都是要考虑进去的,还要申请,提交,审核,等待。
我之前是在知英人才帮忙办理的,他们在这方面比较专业,代办也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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