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做了两个月,没有合同,没有发过工资,现在不做了,工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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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8
找当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追问

不是说报这个要几个人才行吗,我现在就一个人

追答

没有这样的规定,带上工装,饭卡,出入证之类的能证明自己在该工地工作的证明去。

追问

我是在工地做事,什么都没有啊,就两三个工友,

追答

找工友做证也是证据。

追问

要是工友怕,不帮我做证那不是白干了

没其他办法了吗

追答

你付出了劳动拿到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讨要工钱是你应得的,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追问

报劳动部门要钱吗

追答

劳动部门协调工头给你工钱。

追问

打电话报吗

追答

需要亲自去。

追问

关键是劳动部门收费不,拖不起,也没钱耗

追答

不收费。

追问

明天去劳动监察大队试试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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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7-18
找其他的工友去找领导,你们的汗水不是这张纸来证明的,你们去找政府帮忙,相信你一定会拿到工资的。追问

其他三个工友还在他手下做事,他们说会做到明年,不跟我一起去要钱

他们每月只支一千多生活费,其余工资也没拿到

第3个回答  2016-07-18
相于拖欠民工工资家挺重视且板应该拖欠吧让其跟追问

什么????

没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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