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派遣,合同工资与实际不符,为什么,要不要签这个合同?

2011年12月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当地一个职能部门工作,当时合同上工资写的是1650。也是之前说好的,扣完保险到手1400多,2015年3月因为职能部门的上级部门考试,说成绩不合格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月该职能部门又用该派遣公司与我签合同,签的固定期限两年,现在合同到期续签,新合同工资为1320,但是2017年部门将工资上涨为2650,扣完保险到手2100,我想问的是1、工资写1320存不存在问题,对之后有没有影响?2、如果在这之后由于职能部门将我遣散,我会领到的补偿金应该按照几年去统计,统计的工资按照近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那这个工资是扣保险之前的,还是扣完保险之后的?3、如果遣散之前单位又是靠考核成绩不合格单方面解除合同,是不是合理的,是不是就拿不到补偿金4、之前在接近5年的时候,单位因为考核成绩不合格,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符不符合劳动法,考核成绩也没有公布,没有补偿金。如果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可以要求按合同标准实施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上述内容参考第二条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要求补足和赔偿,赔偿按工龄来,一年一个月,不足一年按半个月算。追问

实际工资高于合同工资,他现在是让我在合同上写1320,但我扣完保险实际到手2100,怎么按第二条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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