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15
是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的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目的就是因为我国是实行的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正因如此,开发商如果要进行房屋开发,首先就要将土地从国家所有变为出让性质的地,交纳土地出让金,但这种出让是有期限的,也就是上面所讲到的.
不过要说明的一点是,这次二会中物权法草案第八次审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解除了人民群众对其住宅在期满后的担心。当然了,最后还有待于该法的通过.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a.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b.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c.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d.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