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回答,如果我用2000-2000*10/21.75 可以么?有相关的具体政策规定么?
追答你的计算方法没有依据。北京是按照上述计算方法计算工资。
追问不是按照11天为界限,工作11天以内是2000除以21.75乘以(实际工作天数) 工作11天以上是按照扣减的方法么?
还有一个问题想 问您,解雇员工,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单位要给她支付一笔代通金,给她一笔没有提前通知她的补偿,比如是延迟了20天才通知她,是不是应该按基本工资*20/30 补偿给她,还是什么做法。还有就是这和离职补偿金性质一样么?
追答只要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就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