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如题所述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根据《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扩展资料:

监理人的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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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2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可以签发开工令。下列情况签发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11
监理签发开工令的情况:
1、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已经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认;
3、施工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已经建立;
4、主要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已经到位;
5、主要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已经落实;
6、水、电、通信及道路已满足施工需要。
监理签发停工令的情况:
1、建设单位要求停工且工程需要暂停的;
2、施工单位擅自施工或不服从监理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监理签发复工令情况:
消除以上导致停工的原因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复工报审表》,监理审查后经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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