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对再就业有什么影响?

看到很多人都提到领取失业金的问题,但大家最关心的是如果领取了失业金后,对再就业到底有什么负面的影响?例如保险是不是都按新参统的计算?那之前交的养老,医疗和工伤不都白瞎了!

领取失业金对再就业是没有影响的。
1,公民申请领取失业金以后,再就业需要申请到相关部门取消
公民非个人医院离职以后,满足条件是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领取不会影响到公民就业的;
公民领取失业金期间,若有新的就业需带上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录用通知,本人就业失业证到社保部门取消失业金领取的。
2,公民领取失业金以后,失业保险会重新计算
公民满足条件领取失业金以后,其失业金记录会按照公民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公民购买失业保险年限的,对于满足条件领取失业金的个人,还是建议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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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领取失业金这段期间没有权限上保险。

1、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2、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

4、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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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01
之前是上课是听老师讲过,如果是干部身份的话,领取失业金以后好像就不是干部身份了。找到工作后,只是失业险这一块重新累计,(有待进一步考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01
领取失业金这段期间 员工没有权限上保险;然后等再上社保的时候失业就归零!从新累计
第4个回答  2013-09-01
领取失业金阶段不能自己缴纳养老,后来又就业到新单位参保原因为“失业转就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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