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国税还是地税

如题所述

契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1.契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2.契税的征税范围

(1)包括: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售、赠与、交换);

【提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②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2)视同发生权属转移:

①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③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④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筹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⑤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3)不包括:

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

3.契税的计税依据

(1)“买卖”交易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提示】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2)“赠与”交易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交易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划拨”方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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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3

契税是国税。

国家税务局:

    是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国家税务局下设的学校、培训中心等才是事业单位)。 国家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将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民间有要求将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并的呼声。

    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等税收,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等(详细分工略)。国家税务局与北京的国家税务总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地方税:

    是"中央税"的对称。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

    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

    按照1988年财政管理体制的划分,属于地方税的税种主要有: 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等。

    我国地方税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确定的税种范围内,决定开征停征,核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并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拓展内容:

契税:

    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契税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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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地税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1、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契税征收应当以征收机关自征为主。目前自征确有困难的地区,经上一级征收机关批准,可以委托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代征。对代征单位,征收机关应发给委托代征证书,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确保将代征税款及时解缴入库。因此,题中契税具体向哪一部门交纳,可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但一般而言,国家税务机关不负责征收管理契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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