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纳,请问备用金的额度是怎么核定的?

如题所述

备用金的提取额度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企业库存现金的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能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还有企业采购备用金,根据情况核定。

处理: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

扩展资料:

预算单位为办理日常零星开支,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备用金,一般不超过3~5天零星支付所需现金。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量、规模大小及零星开支情况提出备用金额度申请,支付中心依据预算单位的申请及具体业务情况审定备用金额度,并签订备用金管理责任书。

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报销费用支出,其使用范围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现金的支出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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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4
1、库存现金限额,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一个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核定单位库存限额的原则是,既要保证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开户单位由于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按必要手续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2、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天数可以适当放宽在5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3、参照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规定,你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留出日常所需开支的现金额,库存现金额不要超的太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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