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请大家详细些谢谢

如题所述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概述  
样本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缩写是“CO., LTD.”(全拼为Company Limited)。《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及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但是也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1]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经营公司,由参加者投入的所有权(即资本份额)组成固定资本份额给予参加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并按份额得到公司的部分利润,即分得红利,在公司破产时,得到破产份额,及依法享有其他权利。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编辑本段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编辑本段成立条件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 ;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编辑本段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345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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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8
有限公司简言之就是 公司股东(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比如,你投资5万元组建一个有限公司,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产生了10万元的债务,如果你申请破产,法院(或者其他债权方)只能没收你的你公司代表的5万元人民币,不会追索你的个人财产。
第2个回答  2012-11-30
它是由1到50个股东出钱成立,有股份制的哈,兄弟要办公司?它的缩写是“CO., LTD.”,要到工商局办税务证,还要会计事务所验证,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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