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工厂工作,上班一个多月,今天科长让我加班,我说我家里有事不加班。他说那你明天就不要来了.

怎么可以这样?家里的事情就不办了被? 更何况就是加班而已。我感到非常气愤

1、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需要加班的,应当取得劳动同意并支付加班费,你完全可以不同意加班。

2、单位如果没有书面辞退你,你就继续上班,直到单位书面辞退你,这就属于违法辞退,你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追问

工厂说的让我明天去人事办理辞职手续,那么 我是否直接像人事提出双倍补偿金呢?

追答

记住,你明天去一定不要签订书面辞职书或者表,一定要单位出具辞退通知书。辞职和辞退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你自己主动不干,后者是单位让你不干了。

如果单位给了你辞退通知书,你可以向单位要双倍经济补偿金,单位不给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那意思就是我不签他们给的辞职书呗?那我还不满两个月也能索取双倍经济补偿金吗?

追答

可以的。不满半年可以要求半个月工资。双倍就是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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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3
加班需要经过劳动者同意,并支付劳动报酬。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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