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要求病人转院家属可以坚持不转吗?

如题所述

精神病医院要求病人转院家属可以坚持不转。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医院是没有权利拒绝重症监护室和病人的患者要求转院以及不转院的要求。,但是转院的前提是具体如下:

1、转院须由所在科经过病情讨论、科主任或病人和家属提出,经过院方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若要转外地医院,病人所在单位还得同意,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得预防转送途中有生命危险,若不能转院,则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线片及其它医疗资料,以免重复检查,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5、在院内转科诊治时,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必要时由医务部门决定。转出科会派人将病人送到转入科,并交接病情,交待有关事项。转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进行检诊,写转入记录,并通知门诊和营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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